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构全称(中国·画马第一村)
第二条:为贯彻《中国·画马第一村》章程,规范本村村委会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村性质:本村是华佗书画院附属艺术机构,是一大批热爱文化事业和专业画马艺人自愿组成的,以加强和促进传统文化交流,加强优势互补,促进艺术品交易并收藏民间艺术瑰宝为主要目的的公益性社会群众团体。
第四条:本会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己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奉献、创新、协作的精神,加快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文化富民、文化强国的战略决策;发展地方文化事业继而向外延伸、不断坚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推动沈丘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画马村隶属华佗书画院,主管单位是沈丘县文广新局,并接受上级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加强国内外画马专业艺术交流,达到互相学习、提高技艺,共同发展我国的文化事业。
第七条:积极为主管部门提供文化艺术交流信息,为社会稳定和经济活跃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八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心声,举办为村民服务的相关活动。
第九条:开展画马专业和从业、兼业人员道德教育和绘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画马专业村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条: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动员社会力量,为推动画马村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第三章:组织领导
本村设顾问8人、名誉村长18人、村主任1人、副主任14人、党支部书记1人、秘书长1人,专职会计2人
党支部加强对专业村村民的组织培训、思想教育、作风建设;村委会村民活动交流、业务管理等;秘书处为村委会设置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一条:党支部、村委会每届任期五年,因特殊原因延长任期的需经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以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村委会职责:
一、 选举产生和罢免村长、秘书长、财务管理人员等职务。
二、 筹备研究代表大会和监管财务收支情况。
三、 执行村民委员会代表大会决议。
四、 决定新增村民的新增、辞退和除名。
五、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 筹备本村活动经费。
七、 审议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本村村委会办公地址暂设华西路。
第十四条:秘书处设在村委会,其职责是:
一、 办理本村日常工作,组织落实本村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
二、 定期向村民报告工作情况。
三、 起草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四、 处理村委会其他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
第四章:画马村村民
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书画专长和爱好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高尚,身体建康且能遵守本村章程、制度者经书面申请报村委会研究通过均可成为画马村村民。
第十五条:村民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呈送书画艺术作品两件(4尺或6尺整纸)。
三、 经秘书处审核后汇报村委会批准。
四、 建立村民个人信息档案(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村民的权利
一、 村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本村及书画院举办的一切活动。
三、 获得本机构服务的优先权。
四、 有对本村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 免费和优惠获取本院及本村编印的相关艺术资料。
第十七条:村民的义务
一、 积极参加本院,本村组织的各种艺术交流活动。
二、 自觉严格遵守本院和本村的重大决议。
三、 维护本院和本村的合法权益。
四、 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和诋毁本院和本村的形象。
五、 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院和本村村委会交办的工作。
六、 有序向院领导和村委会反映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设性指导意见。
七、 及时足额缴纳会费(年交 元)。
第十八条:村民退会应写书面申请,提交秘书处,报请村委会审核,及时注销档案。
第十九条: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者可经村委会表决通过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若有犯刑事责任被法律剥夺公民权益者应及时予以除名。
第五章:资产使用和管理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村的经费来源
一、 会费收入
二、 政府拨款
三、 社会赞助
四、 企业赞助
五、 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本村经费的使用必须在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和艺术交流活动,购置材料及基础设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收支透明,会计资格真实,资料完整。
第二十四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职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考核,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与交接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不得侵占和挪用资产经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村委会研究可以予适当的工作奖励,有特殊贡献者经村委会研究可给与重奖。
第二十六条:本村民参与外部组织的艺术交流活动,必须向村委会申请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否则责任自负,严重造成对本村负面影响者,经村委会研究予以辞退。
第六章:审议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村委会章程的修改需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已于2014年5月12日本村全体村民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村委会。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民政局社团管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附属一:组织领导名单
附属二:画马村揭牌盛典
中国画马第一村
2014年5月